日前,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在青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会。
1 以更实举措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以区域协同为抓手能动检察履职,探索打造同质案件合作空间,在打击走私犯罪、海上犯罪,保护海洋经济、海洋生态等方面实现异地联合执法、调查取证等司法协作。以协同办案为突破口实现强基固本,结合京津冀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论坛、党建队建共建等,深化三地检察机关司法理念和基础能力协同。
2 以更多招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深入落实市院服务民营经济“检察十项行动”、三分院服务民营经济42项任务清单,常态化检验督导工作成效,以法治力量提升发展信心和预期。从检察供给侧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精准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提高服务保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3 以更优综合履职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深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
深刻把握技术类知识产权专属管辖权,结合辖区科技型企业众多的特点,以服务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和企业走出去战略为重点,多措并举开展综合保护。加强与知识产权主管机关等沟通联络,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健全协同保护工作机制,融入并引领构建辖区知识产权“行政+司法+社会”大保护格局,着力服务保障滨海新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
4 以更广能动履职发挥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
延伸办案触角,锚定行政机关履职履责、安全生产领域、知识产权维权领域以及走私案件体现出的行业治理难点等,适时制发检察建议,切实消除滋生犯罪隐患。找准社会治理层面行政检察发力点,积极构建四大检察密切配合、一体发展的检察监督格局,进一步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实现有力有效监督。
会议要求,落实好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作风是基础、也是保障。要自觉对标对表党中央指示精神和市委要求,坚定信心、埋头苦干,锐意进取、顽强拼搏,以能动检察履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作出新的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