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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1

一、主要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2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2

四、支出决算表 2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2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3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9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9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0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1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1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能有:对所辖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负责本院的检察技术工作;负责本院的法律政策调研工作;对本院的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负责其他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部门内设 12 个职能处室。纳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5,451,503.03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64,914.98,下降2.66%,主要原因是:响应“过紧日子”号召压减一般公务性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4,838,849.14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420,519.47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公务性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204,319.14元,占99.15%;其他收入634,530.00元,占0.8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4,796,241.62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1,919,350.34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完成且终止以及压减一般公务性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0,182,173.70元,占93.83%;项目支出4,614,067.92元,占6.17%;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4,564,708.82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38,487.76元,下降1.50%主要原因是:响应“过紧日子”号召压减一般公务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480,063.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8%,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728,586.01元,下降0.97%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公务性支出。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480,063.6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67,533,660.06元,占90.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2,403.56元,占6.49%;卫生健康支出2,114,000.00元,占2.84%;

(三)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4,867,000.00元,支出决算为74,480,063.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2%。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4,694,000 .00元,支出决算为63,235,770.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绩效等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4,0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257,889.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列支了部分项目结转资金。

3.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40,000.00元,追加预算400000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追加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司法救助经费。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06,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41,693.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相关经费动态调整等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5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90,710.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相关经费动态调整等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776,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76,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38,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70,182,173.70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2,242,274.39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绩效等支出并列支了部分结转资金其中:

人员经费54,193,070.7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15,989,103.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47,000.00元,支出决算116,706.83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30,293.17元,完成预算的79.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和接待任务。较上年减少20,155.11元,下降14.73%。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过紧日子”号召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20,00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0,00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因公出国(境)费。2022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17,000.00元,支出决算116,706.83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93.17元,完成预算的99.75%;较上年减少20,155.11元,下降14.73%。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17,000.00元,支出决算116,706.83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93.17元,完成预算的99.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过紧日子”号召减少用车频次降低公车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20,155.11元,下降14.73%。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号召减少用车频次降低公车运行经费。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10,00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0,00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公务接待费。2022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5,989,103.00元,比2021年减少192,950.70元,降低1.19%。主要原因是:响应“过紧日子”号召减少行政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2022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800,519.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8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530,709.8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67,81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67,81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4.92%。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共有车辆1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3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5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2022年度已对2个市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581,464.21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2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2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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