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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嘱托 见行见效】刘在青检察长带队与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座谈交流
时间:2024-03-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近日,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在青带队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走访调研,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靖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在市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吴挺局长的陪同下,刘在青检察长一行参观了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详细了解了保护中心近年来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材料产业开展的专利预审、商标评审、维权保护等工作情况,并与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双方围绕如何深化检察机关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合作、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降低企业维权成本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建立更加完善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人员交流等机制达成了一致意见。

吴挺局长表示,知识产权是国际公认的创新规则,也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天津市有良好的创新基础,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主动作为,要围绕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服务保障滨海新区发展、加强高校院所发明专利保护等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充分行使“创造、运用、管理、保护、服务”五大职能,通过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出台更优创新主体保护举措、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维权等,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保护迈向新台阶。

刘在青检察长强调,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在于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是技术创新的核心要素之一。三分院要发挥好技术类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优势,与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共同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一是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精准打击侵犯技术类知识产权犯罪,善于发现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重点关注涉知识产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二是要加强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既要重视前端保护,联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开展好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增强企业自我保护意识与保护能力,又要做好企业维权,通过线索移送、立案监督等方式共同推动解决企业维权难、成本高的问题;三是 要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互联互通,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加强行刑双向衔接,推动全链条合作机制更新升级,积极构建“行政+司法+社会”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形成保护合力;四是要努力推动知识产权检察业务能力提升,要利用好全市知识产权保护资源,通过平台共享、信息共享、线索共享、人才共享,有效提升知识产权检察的综合履职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下一步,我院将依托“四大检察”业务格局,持续推进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交流合作和资源信息共享,推动双方合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促进知识产权保护提质增效,共同为天津知识产权协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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