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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在青检察长带队赴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开展调研服务
时间:2024-0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持续服务保障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期,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在青带队先后赴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开展调研服务。刘在青检察长先后与东疆综合保税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杨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洪世聪,中新天津生态城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国良等领导同志进行座谈。

座谈中,三个功能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分别介绍了各自功能区发展建设情况,对我院一直以来给予功能区的法治保障表示感谢。刘在青检察长向各位领导介绍了天津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以及我院能动履职情况,以案释法解读了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并就“如何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对企业发展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与三个功能区领导深入交换意见。

刘在青检察长强调,下一步,三分院将以更实举措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检察院指示要求,立足辖区实际,依法能动履职,持续服务保障好各功能区高质量发展。一是为大局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执法司法全过程、各方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营造公平正义的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家在各个功能区安心放心投资兴业,依法经营;二是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效。认真学习借鉴各功能区发展建设的先进理念、优秀成果、实践经验,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以“企业家法治会客厅”为抓手,总结经验做法,积极创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不断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检察产品。三是加强协作配合突出检察重点。借助各功能区产业发展平台,积极推动数据信息共享,不断强化在知识产权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网络生态建设等领域的检察力度,加强共建共治,实现合作共赢,共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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