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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法联动化争议 能动司法暖民心
时间:2024-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市检三分院联合市三中院、宁河区人民检察院、宁河区人民法院在宁河区苗庄镇召开某村七农户行政争议化解磋商会。经过检法两级四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与的六方两轮磋商,成功化解了七起申请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案件,七户村民当场自愿撤回了监督申请。

2017年,宁河区苗庄镇某村七户村民因公路改建工程与当地行政机关产生征地拆迁安置行政诉讼纠纷,后起诉至法院,两级法院均以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裁定驳回了七户村民的起诉。我院受理村民监督申请后,经审查认为法院生效裁定认定事实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结果并无不当,但案涉七户村民的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问题因征地补偿长达六年时间未能履行到位,即便经过诉讼仍未得到妥善解决,居住条件令人堪忧,生活颇为不便。

案件办理过程中,我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依法能动履职,综合运用实地走访、释法说理、检法联动、督促履职、现场调处等方法办理案件,务求做到“接地气”“贴民心”,成功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深入实地调研,准确把握争议焦点。承办人先后六次赴苗庄镇政府详细了解情况、听取案涉七户村民诉求,实地勘察征地现场情况和村民居住现状,直观了解产生行政争议引发诉讼的焦点和案件处理的难点、堵点。二是检法联动,促成“法结”“心结”一起解。充分发挥我院与三中院建立的行政争议联动化解机制作用,一方面联合三中院耐心向涉案七户村民释法说理,善用通俗易懂的沟通方式,讲明法院裁驳法律依据以及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征得村民理解,化解村民的“法结”;另一方面结合村民用地、建房和补偿需求积极与镇政府、村民协商化解矛盾方案,纾解村民的“心结”。三是准确运用政策法规,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在全面了解案情并查阅相关政策法规基础上,依法向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镇政府切实从人民群众利益出发,推动村民宅基地安置及补偿尽快落实到位。四是联合多方现场协商,促成和解彻底化解矛盾。在前期开展大量工作的基础上,我院召集市三中院、宁河区检察院、宁河区法院到村民“家门口”召开行政争议化解磋商会,组织七户村民与镇政府负责人面对面坦诚协商,逐项解决村民用地安置和补偿款落实问题,当面促成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有效化解了长达六年之久的行政争议。


会后,七户村民对我院依法能动履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尽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做法表示充分肯定和衷心感谢。

2024年开年以来,我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天津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找准运用检察力量做实司法为民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参与“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能动履职,用心用情办好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案件,充分运用与三中院共同建立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察民情、纾民困、解民忧,已成功化解8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下一步,我院持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做实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持续强化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体会到我院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力度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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